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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点击次数:4300    发布时间:2011-4-1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摘要:
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更名,原为“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新增)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6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7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新增)
8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原为“短期投资”)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新增)
17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
18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9 1221
其他应收款
20 1231
坏账准备


22 130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新增)
23 1302
拆出资金(新增)
24 1303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5 1304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更名,工业企业专用,原为“物资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新增,商业企业专用)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5
库存商品
33 1406
发出商品(新增,将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合并)
34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361411
周转材料(新增,将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合并)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381431
贵金属
39 1441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新增)
40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新增)
41 146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新增)
42 1471
存货跌价准备(对应“资产减值损失”)
43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原为“长期债权投资”)
44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
45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原为“长期债权投资”)
46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47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应“资产减值损失”)
48 1521
投资性房地产(新增)
49 1531
长期应收款(新增,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
50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新增)
51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新增)
52 1601
固定资产
531602
累计折旧

54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应“资产减值损失”)
55 1604
在建工程
56 1605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7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58 1611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新增)
59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
60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新增)
61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
62 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3 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4 1701
无形资产
65 1702
累计摊销(新增)
66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应“资产减值损失”)
67 1711
商誉(新增,从“无形资产”中剥离)

68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变更类别)
69 1801
长期待摊费用(将“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70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原为“递延税款”)
71 182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新增)
7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3 2001
短期借款
74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
75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新增)
76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新增)
77 2011
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新增)
78 2012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新增)
79 2021
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新增)
80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增,原为“短期负债”)
81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新增)
82 2201
应付票据
83 2202
应付账款
84 2203
预收账款
85 2211
应付职工薪酬(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社保合并)
86 2221
应交税费(将“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合并)
87 2231
应付利息(新增)
88 2232
应付股利
89 2241
其他应付款
90 2251
应付保单红利(保险专用 新增)
91 2261
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
92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新增)
93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94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95 2314
代理业务负债(新增)
96 2401
递延收益(新增)
97 2501
长期借款
98 2502
应付债券
99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
100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
101 2611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新增)
102 2621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新增)
103 2701
长期应付款
104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变更类别)
105 2711
专项应付款
106 2801
预计负债
107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原为“递延税款”)
三、共同类
108 3001
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新增)
109 3002
货币兑换(金融共用 新增)
110 3101
衍生工具(新增,指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

111 3201 套期工具(新增)
112 3202
被套期项目(新增)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3 4001
实收资本
114 4002
资本公积
115 4101
盈余公积
116 4102
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 新增)
117 4103
本年利润
118 4104
利润分配
119 4201
库存股(新增,因购股票在冲减实收资本的同时增加本科目)
五、成本类
120 5001
生产成本
121 5101
制造费用
122 5201
劳务成本
123 5301
研发支出(新增,无形资产类)
124 5401
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125 5402
工程结算(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126 5403
机械作业(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六、损益类
127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28 6011
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新增)

129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金融共用 新增)

130 6031 保费收入(保险专用 新增)
131 6041
租赁收入(租赁专用 新增)
132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3 6061
汇兑损益(金融专用 新增)
134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新增)
135 6111
投资收益
136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
137 6202 摊回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新增)
138 6203
摊回分保费用(保险专用 新增)
139 6301
营业外收入
140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1 6402
其他业务成本(更名,原为“其他业务支出”,但将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剥离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更名,原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在将主营和其他业务都纳入)
143 6411
利息支出(金融共用 新增)
144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金融共用 新增)
145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
146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
147 6511
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新增)
148 6521
保户红利支出(保险专用 新增)
149 6531
退保金(保险专用 新增)
150 6541
分出保费(保险专用 新增)
151 6542
分保费用(保险专用 新增)
152 6601
销售费用(更名,原为“营业费用”)
153 6602
管理费用
154 6603
财务费用
155 6604
勘探费用(新增)
156 6701
资产减值损失(新增)
157 6711
营业外支出
158 6701
所得税费用(更名,原为“所得税”)
159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
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
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
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1011
存放同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
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因证券交易与清算代理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等,可以单独设置证券清算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分别自有客户等进行明细核算。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将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从清算代理机构划回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
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自营证券交易的,应在取得时根据持有证券的意图等对其进行分类,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1031
存出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收分保账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1121
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金融)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
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
理。
(二)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将债权转为投资,应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
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保险业务预先支付的赔付款,可将本科目改为
“1123
预付赔付款科目,并按照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明细核算。二、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保险)预付的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转销预付的赔付款,借记赔付支出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
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三)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
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二、本科目可按被追偿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二)收回应收代位追偿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赔付支出科目。已计提坏账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坏账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尚未收回的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再保险分出人或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再保险分出人应收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分保费用科目。
(二)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赔付支出科目。
(三)在因取得和处置损余物资、确认和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而调整原保险合同赔付成本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赔付支出的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摊回赔付支出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纯益手续费的,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纯益手续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分保费用科目。
(五)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借记摊回分保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时,按摊回的赔付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赔付支出科目。
四、再保险接受人应收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确认再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
(二)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按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账单标明的再保险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借记存出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账单标明的再保险分出人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存出保证金科目。
(三)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五、再保险分出人、再保险接受人结算分保账款时,按应付分保账款金额,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按应收分保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调整金额,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在对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保险责任准备金时,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五)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1221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出资金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合同约定返售商品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
务所融出的资金。企业(银行)买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1302
拆出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
款项。二、本科目可按拆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拆出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拆放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03 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1304
贷款损失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
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
目核算。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计提的减值
准备,可将本科目改为“1304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贴现资产拆出资金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1311
代理兑付证券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
的证券。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代理兑付证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委托单位尚未拨付兑付资金而由企业垫付的,在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时,应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的证券并收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客户交来的无记名证券时,应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证券时,借记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兑付但尚未收到委托单位兑付资金的证券金额。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321 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二)以代理业务资金购买证券等,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
将购买的证券售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卖出证券应结转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三)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清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01
材料采购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核算。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实
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
.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
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
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
格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
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二、本科目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照类别或品种
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入库材料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成本。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405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房地产开发)的开发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农业)收获的农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
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成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对外销售产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成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成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三)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6 发出商品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
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
间的差额。二、本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
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二)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
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
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三)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
(四)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
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二)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取得天然起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五)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成本科目。
(七)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八)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企业(金融)为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贵金属,比照交易性金融
资产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贵金属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贵金属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买的贵金属,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出售的贵金属,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1441
抵债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
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科目,
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三、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
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51
损余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损余物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损余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损余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二)处置损余物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赔付支出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42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
本。二、本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融资租赁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融资租赁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的,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赁资产的成本。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
(二)企业(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执行中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
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
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
(三)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科目。(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 2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五)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本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五)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五)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五、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1531
长期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
收款项等。
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如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以本科目中实质上构成了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部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除上述已确认投资损失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仍应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
收益。二、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融资收益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融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入当期收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二、企业存出的资本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1601
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
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
科目。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本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应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四)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五)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1602
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二、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油气勘探支出和油气开发支出,可以单独设置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 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
行存款科目。五、企业自营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
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六、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属于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属于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勘探费用科目,贷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借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开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1605 工程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二、本科目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1611
未担保余值
61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二、本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
三、未担保余值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本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的,企业(租赁)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购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按未担保余值,借记租赁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承租人未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企业(租赁)收到承租人交还租赁资产,存在未担保余值的,按未担保余值,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存在担保余值的,按担保余值,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未担保余值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二、本科目可按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应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天然起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六)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可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
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借记农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种类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外购的公益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公益性生物资产成
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应按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天然起源的公益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应按其账面余额或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五)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公益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林木类公益性生物资产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其他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原价。
1631
油气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可以单独设置油气资产清理科目,比照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处理。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与油气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备及设施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油气资产的类别、不同矿区或油田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油气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油气资产(含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自行建造的油气资产,在油气勘探、开发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等科目。
(三)油气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油气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四)处置油气资产,应按该项油气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油气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耗,借记累计折耗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油气资产的原价。
1632
累计折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二、本科目可按油气资产的类别、不同矿区或油田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油气资产的折耗,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油气资产时,还应同时结转油气资产累计折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额。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二)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17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7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11
商誉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商誉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比照
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
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
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1
独立账户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
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二、本科目可按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独立账户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向独立账户划入资金,借记本科目(银行存款及现金), 贷记独立账户负债科目。(二)独立账户进行投资,借记本科目(债券、股票等),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及现金)。对独立账户投资进行估值,按估值增值,借记本科目(估值), 贷记独立账户负债科目;估值减值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按照独立账户计提的保险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独立账户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及现金)。
对独立账户计提账户管理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独立账户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及现金)。
(四)支付独立账户资产,借记独立账户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及现金)。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
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
调整科目。二、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二)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四、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1 )的各种借款。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
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二、本科目可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