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dai扣dai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答应采用一次。
外籍人员也适用上述规定。
http://www.anxue.net/kuaiji/shuiwu/nashui/2010/0426/72562.html
昆明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假设以12000元的年终奖计算,如果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那么按照规定,先以12000元除以12,得1000元,以该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部分,对应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一项,得到税率为10%,然后以12000元乘以10%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5,便得到应缴税款1175元,即12000×10%-25=1175(元);如果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如1500元,那么可以免除500元(2000元-15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款为(12000-500)×10%-25=1125元。
http://news.qq.com/a/20100131/000097.htm
如果是年薪制的话,则是另外一种计算方法。
希望对你有用。
如你所述,该香港人属于居民纳税人.其计算与国人一样,只是扣除标准为4800元。
可以参照上面回复的案例计算:
假设以12000元的年终奖计算,如果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那么按照规定,先以12000元除以12,得1000元,以该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部分,对应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一项,得到税率为10%,然后以12000元乘以10%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5,便得到应缴税款1175元,即12000×10%-25=1175(元);如果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如1500元,那么可以免除500元(2000元-15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款为(12000-500)×10%-25=11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