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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南山-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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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员 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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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0-08-26 15:20:00

客户遗失开给他的服务发票
客户遗失了本月我开给他的服务费发票,现在对方要求我们重新再开给他。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老师的回复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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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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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08-26 21:38:00投诉

根据《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
第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个人丢失发票,一律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告声明作废。
第二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税务机关门前开具的发票时,可凭该发票的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开具,税务机关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字轨、金额、编码、号码及丢失发票对应的完税凭证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不再补税。不能出示该发票的完税凭证而申请重新开具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税。
第三条规定:开具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字轨、金额、编码及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丢失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帐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曾于X年X月X日取得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作为合法入帐凭证。
第四条规定: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仍有疑问请继续登录本网站或拨打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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