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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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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1-10-25 17:55:00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所得税减免问题
公司于今年9月拿到税务局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两免三减半”的批文,免税期间从2011年1月开始,今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已经交所得税,请问现在第三季度的所得税是否还需要交?
意思是今年交的税到年底时可以退,但是今年的第三和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还需要在网上交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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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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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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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10-25 22:02:00投诉

在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A)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7行≤第6

行。“减免所得税额”包括:

1)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额=4行×(法定税率25%-过渡税率);过渡税率按照国发〔200739号文执行,分别为:2008年为18%2009年为20%2010年为22%2011年为24%2012年为25%

2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减免所得税额=4行 ×(法定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免所得税额=4行×(法定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4)定期减免税优惠:填写按规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额;

5)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填写按规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额。

对于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本行填写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应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之和。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权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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