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关闭问题

guest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1)
提问时间:2012-06-27 16:40:00

一般纳税人软件设计企业自主研发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能否实行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软件设计企业自主研发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能否实行免抵退税?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会员交流区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2-06-27 16:47:00投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规定: 工商登记时间两年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除外)从事以下业务的,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一、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

二、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

三、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自201151日起施行。此前的税收处理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可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权威机构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349
      回答:10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