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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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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4-11-05 09:07:00

2008年12月23日前办理过登记的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是否纳入比例控制?
2008年12月23日前办理过登记的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是否纳入比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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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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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11-05 09:24:00投诉

    2008年12月23日发布的《通知》规定,自发文之日起,企业办理30,000美元(含)以下提款登记的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不再纳入比例控制,即2008年12月23日之日起新办理提款登记的30,000美元(含)以下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不纳入比例控制,而2008年12月23日前企业办理登记的30,000美元(含)以下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仍纳入比例控制。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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