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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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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4-11-26 09:42:00

财税〔2014〕71号文件出台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哪些调整?
财税〔2014〕71号文件出台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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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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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11-26 09:53:00投诉

    主要进行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调整: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附件1,填写说明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规定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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