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未解决问题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1)
提问时间:2014-07-19 22:52:00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境内单位支付的国内运输费用和手续费等是否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境内单位支付的国内运输费用和手续费等是否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会员交流区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4-07-19 22:53:00投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向境内单位支付的国内运输费用和手续费等均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