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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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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2-15 09:35:00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服务?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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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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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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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2-15 09:49:00投诉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跨境服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规定第三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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