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5-03-24 09:09:00投诉
纳税人有如下的申报方式:(一)窗口申报方式:由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或者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二)互联网申报方式:由纳税人自行登陆深圳地税网站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申报系统办理。(三)邮寄申报方式:由纳税人采取挂号信函形式办理。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寄给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信封正面左下方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税务机关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地税告〔2012〕1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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