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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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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6-02 09:43: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申报,总机构应报送什么材料?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申报,总机构应报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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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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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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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2 09:54:00投诉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十一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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