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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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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6-11-14 15:34:00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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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11-14 16:23:00投诉

一、查帐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企业范围:
1、个体工商户;2、个人独资企业;3、合伙企业;4、私营独资企业;5、私营合伙企业;6、合伙制律师事务所;7、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8、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的自然人投资者(业主)。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应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预缴其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分投资者申报,每一个投资者均需申报一份申报表。季度申报应从第一季度起顺序申报,新开业的从开业所在季度开始申报。中途退出的投资者应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从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删除,从退出的下一季度起不用再申报。新加入的投资者也需要从第一季度开始申报。加入前的季度申报中9行“分配比例”录入0。
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成本费用扣除标准与企业所得税规定基本相同。
特殊注意:投资者本人费用扣除标准42000(3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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