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demon
积分:5895
专家 6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6-11-16 09:30:00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demon
积分:5895
专家 6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6-11-16 09:57:00投诉

一、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在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内及时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若在截止之日后收汇,则无法申请退税,只能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外贸企业因《公告》第五条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直属税务分局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纳税人可自行前往国税官网下载),提供公告第五条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注:一般情况下,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为次年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日。如2016年出口的货物,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为2017年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日。若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日期发生变动,税局将另行通知。

学易教育深圳会计指导中心,专业从事会计实务、纳税实务、出口退税培训,报名联系

QQ1125376054汪先生

QQ3418201153赵小姐

QQ1139317351赵先生

 

深圳精理税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工商登记、记账报税,

联系人:汪小姐

手机:13798325967

微信:13798325967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349
      回答:10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