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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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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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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6-08-27 08:46:00

什么是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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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8-27 09:08:00投诉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解读】本条规定了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也就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按照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或履行认证等法定程序后构成可抵扣进项税额;在销售货 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也按照销售额收取税款,构成 销项税额,但是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这样就相当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目前的做法是将差额作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111万元(含税),当月外购建筑辅助材料1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 购入运输车辆2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3.4万元)。 该纳税人2016年7月应纳税额=111÷(1+11%)×11%-1.7-3.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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