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赵慧萍
积分:10745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6-09-13 09:14:00

全面营改增后,娱乐服务是否需在国税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09-13 09:55:00投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单位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因此,全面营改增后,娱乐服务需要在国税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