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财税法规

会计课程

联系我们 会计QQ群
深圳会计1(506031226)
136人 | 2005-10-17 创建
深圳会计2(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3(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4(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深圳会计5(506031226)
102人 | 2005-11-11 创建

何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如何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企业是否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两个标准: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二、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不含50%)。

精准把握销售额比重计算是关键。

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20193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4月至2019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4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纳税人兼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纳税人兼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某纳税人在20194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按照现行规定,20194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按照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计算判断销售额占比。假设某纳税人20195月设立,但其5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6月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5-7月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某纳税人于2019510日新办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5-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是6-8月的比重超过50%,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4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个3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上例中,纳税人设立起个3月(5-7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不符合公告条件,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上例中的纳税人2019年内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0年可以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确认可否享受这个政策。

公司是20181月设立的纳税人,2018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统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自201941日至202112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统称加计抵减政策)。20193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以20184月至20193月期间的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纳税人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需要参与计算。因此,公司应按照自20184月至20193月期间的销售额来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

深圳会计培训,会计培训深圳,深圳会计,会计培训,深圳会计实操培训,深圳会计实务培训,深圳纳税实务培训,深圳会计做账培训,深圳EXCEL培训,深圳手工做账培训,深圳电脑做账培训,深圳出纳培训,出口退税培训,深圳外贸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

版权所有© 2004-2010 QQ:1291310315: 粤ICP备09133461号 统计

.

客服
QQ招生一线
QQ招生二线
QQ招生三线
QQ学员服务
QQ代办企业证件
QQ代理出口退税
QQ审计验资合作
 0755-83646677
 13923746996
 13798325967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