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6-08-17 11:29:00投诉
1.汇总纳税企业应当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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