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赵慧萍
积分:10745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6-08-27 08:51:00

开票有误的处理方法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
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处理方法?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08-27 09:51:00投诉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解读】本条是对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有退款等情形而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 售额和进项税额以及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这一条款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从销售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计算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减少,因此可以扣减自己的 销项税额,减少纳税义务。而从购买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对方应纳增值税减少,相 应要扣减自己的进项税额。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保证销货方按照扣减后的税额计税,同 时购买方同样按照扣减后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避免了销售方减少了销项税额但购买方 没有减少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从而保证国家税款能够足额征收。
      本条需从如下两方面理解: 一、本条所述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是指一般纳税人自 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条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