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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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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1-10 09:28:00

在办理迁移变更时,对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如何处理?
我公司是罗湖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准备将公司迁移到龙华,请问我企业在办理迁移变更时,对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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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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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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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1-10 09:40:00投诉

    市内跨征收区域迁移的一般纳税人应在税务登记变更时,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注销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的登记资料后,税务机关予以办理资格迁移手续;迁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为迁入纳税人及时办理发票发售和金税卡等税控设备的发行事项;并且在纳税人迁入后一个月内,按《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迁入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继续保留。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暂停或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根据《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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