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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indirect cost)是指与生产产品和服务难以形成直接量化关系的资源投入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成本、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等。即生产费用发生时,不能或不便于直接计入某一成本计算对象,而需先按发生地点或用途加以归集,待月终选择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后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属于不可控费用。
    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等,通常属于间接计入成本。停工损失一般也属于间接计入成本。  
    其间接成本的分配方法有以下四种:
    一、占地面积法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土地成本的分配。
    所谓占地面积法,是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不同的开发方式又分为: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3、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三、建筑面积法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指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分配。
    所谓建筑面积法,是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不同的开发方式又分为: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直接成本法
    该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分配。
    所谓直接成本法,是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预算造价法
    该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分配。所谓预算造价法,是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除如上所述的土地成本、公共配套设施成本以及借款费用的分配方法必须按照这四种方法外,企业可以选择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方法,企业有了较大的自由选择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成本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应该遵循一致性原则。如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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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间接成本
贡献者: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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