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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登记规则
账簿登记规则有:
  1、记录正确、及时。
  2、记录清晰、整洁。
  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的情形:
  ①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②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③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有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④ 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3、连续、一贯。
  ① 不得隔页、跳行。
  ② 转页要求。 在页面最后一行先“转次页”(填写本月截至本页累计发生额及余额),在后一页最上一行写“承前页”(填写上一页末行转次页内容)
  ③ 结出余额的账户,“借”或“贷”内写明方向。没有余额的账户,“借/贷” “平”,余额栏内“¬0”。日记账逐日结出余额。
  4、定期试算、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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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账簿登记规则
贡献者:zdd5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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