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汇总付款凭证
   汇总付款凭证是指按“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的一种记账凭证,其汇总了一定时期内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付款业务。将需要进行汇总的付款凭证,按照其对应的借方科目进行归类,计算出每一个借方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入汇总付款凭证。
    现金、银行存款的汇总付款凭证,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分别按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设置,并按其对应的借方科目归类汇总。汇总付款凭证每五天或十天填制一次,每月填制一张。月终,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总分类账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
    但注意由于汇总付款凭证是按照付款凭证的贷方科目设置的,因此,为了便于汇总付款凭证的编制,付款凭证应采用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的形式,而不能采用一借多贷的形式。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77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汇总付款凭证
贡献者:tdkj82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77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494
    回答:1082次

  • younger
    积分:370
    回答: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