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原则
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原则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合同价格
(2)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 超出部分的存货——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3)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 —合同价格
(4)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但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 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 格为计量基础。
(5)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市场价格,有合同约定 的——合同价格。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78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原则
贡献者:左小猪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78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实务操作、涉税问题)
建议您在选择下面方式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查看更多相关词条...
    暂无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 zab
    积分:17494
    回答:1082次

  • younger
    积分:370
    回答: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