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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远期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日期,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例如,某进口企业预计3个月后将向国外进口商支付一笔美元货款,为锁定财务成本,该企业可以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售汇合同。这样,3个月后无论当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如何变动,该企业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用人民币从银行购买美元货款,降低了汇率风险。
       客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其受理原则如下:
(一)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1.贸易项下的收支;
2.非贸易项下的收支;
3.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
4.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5.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二)签订书面总协议。客户在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与中国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并逐笔向中国银行提交远期结汇或售汇申请。
(三)远期结售汇必须依据远期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客户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进行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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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远期结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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