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返还货款,如何做账? 我们公司上个月向供应商甲购买A产品,应付账款是15000,后经老板协商后,供应商甲返还我们3000元货款。货款我们还没有支付,最终我们只需要付12000就可以了。请问老师,返还的这3000元货款我该怎么处理呀?是把上月购买A产品的所做分录用红字冲销掉,然后做一笔实际应该支付的金额的分录?还是……?请老师指点
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是15000元,在支付货款时,可以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费用-其它(红字借方)”处理均可,如 :借:应付帐款-甲 15000 贷:银行存款等 12000 营业外收入 3000如果供应商还没有开发票,或者需要换发票,可把上月购买A产品的所做分录用红字冲销掉,然后再做一笔实际应支付金额的会计分录。